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机构是旅游景区依法设置的专职安全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旅游景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工作的助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其应尽的义务。是法律法规对企业安全要求的执行人,其职责是根据法律、法规对企业的要求而综合制定的。主要职责是:
1接受旅游、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对景区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建立并完善本景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建立并落实本景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建立本景区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通报有关工作信息;
5建立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本景区各类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6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演练,新聘员工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7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主管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8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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